不同类型的润滑脂混合使用要遵循哪些原则
作者:润商客服    发布于:2023-11-14 09:18:39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 一、 润滑油的混用原则:

1一般情况下,应当尽量避免混用,因为设备用了混合油,如果出了毛病,要找原因就更困难了。另外,不同润滑油混合使用也就难以对油品质量进行确切的考查。

2在下列情况下,油品可以混用:同类产品质量基本相近,或高质量油混入低质量油仍按低质量油用于原使用的机器设备。需要调整油品的粘度等理化性能,采用同一种油品不同牌号相互混用。不同类的油,如果知道两种对混的油品都是不加添加剂的 ,或其中一个是不加添加剂,或两油都加添加剂但相互不起反应的,一般也可以混用,只是混后对质量高的油品来说质量会有所降低。

3对于不了解性能的油品,如果确实需要混用,要求在混用前作混用试验(如采取拟混用的两种油以11混合加温搅拌均匀),观察混合油有无异味或沉淀等异常现象,如果发现异味或沉淀生成,则不能混用。有条件的单位,较好测定混用前后润滑油的主要理化 性能。

4对混用油的设备在运转中要加强巡检,随时观察油品的色泽、油温等使用情况,发现异常及时更换新油,以免设备磨损造成设备事故。

 二、不同类型的润滑脂混合使用的原则

1)如果基础油类型相同 (如都是石油润滑油或其他同一种基础油) 的脂,不同皂基或稠化剂制成的脂,一般不宜简单地混用。

2)对某些类型的脂,如钙基脂与钠基脂,或锂基脂与复合锂基脂等,可以相互混合使用,一般不会导致性能变化太大,也不影响使用。

3)极压型润滑脂,因含有各种活性组分,相互混用时,会发生添加剂相互干绕,致使脂的胶体安定性或机械安定性变差,影响其使用性能。在不同类型脂互相混合之前,应作混合后脂的性能测定,确认无明显影响时再使用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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